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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拟征收土地29.1932公顷 涉洋洽河周边旧屋改造

2015-04-28 09:21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

该批次01号地块涉及洋洽河(联建村段)周边旧屋区改造,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半道村、仓山镇联建村土地;02号地块涉及浦下周边旧村庄改造项目,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浦下村土地。该批次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9.193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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