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清梅溪渡口至云龙段公路用地获批
2016-04-06 11:58
记者昨日获悉,国省道干线横五(闽清境)梅溪渡口至云龙段公路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获省政府批准。
省政府同意将闽清县境内农用地34.432公顷(其中耕地11.7787公顷)、未利用地0.67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闽清县白樟镇樟山村,梅溪镇里寨村,云龙乡官庄村、后垅村、台鼎村、台埔村集体所有土地,共计36.6767公顷;并使用国有其他土地。合计征收(使用)土地38.9168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国省干线横五线(闽清境)梅溪渡口至云龙段公路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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