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加大差别化房贷的执行力度,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昨日(6月25日),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意见。泉州、福州、厦门三大中心城市今年将加大居住用地的供应量,重点建设90平方米左右和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商品房。
2010—2012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须在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涨幅太快的楼盘将被重点清算稽查,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住房工作不力的负责人将被问责。
做好二套房认定工作
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二套房的认定是关键。按照国家规定,首套房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房贷首付不得低于30%;二套房家庭,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房家庭,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将大幅提高。
省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二套房的认定工作,其中房管部门和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要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做好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税务部门要负责为非本地居民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涨幅过快楼盘要清算稽查
同时,我省还将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些涨幅太快的楼盘将进入税务部门的重点监管区,被重点清算和稽查。
税务部门将根据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税收政策,根据国家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的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房管部门将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强化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国土部门也将开展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并加大处置力度。
福州加大中小户型供应
按照计划,我省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将不低于住房用地土地供应总量的70%。省政府要求泉州、福州、厦门等中心城市要切实增加今年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重点加快推出一批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2010年—2012年的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须在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全省今年将完成保障性住房6.38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4.84万套的目标任务。我省房价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还将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力度。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将这些工作任务尽快分解到县(市)并进行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设区市政府还需考核所辖县市的房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住房工作不力的负责人,政府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