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确保实现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确定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为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提供保障;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确定50项重点改革任务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汇报,按照中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点,确定了政府职能转变、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农业农村、对外开放、社会事业等十大领域50项重点改革任务。会议强调,要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有利于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体制创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会议进行了部署。
从今年5月1日起,一是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二是在之前已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同时,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解读
营改增“双扩”
我国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已经积累了试点经验并释放出了改革红利。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财政部相关司负责人介绍,这次实行的是“双扩”,包括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剩下的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还包括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此次改革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