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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洋水电站连续两年擅砍林木 部门:今年仍未审批

要闻 | 来源:东南快报 2016-03-25 08:18:05 我要评论
[导读]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的月洋水电站,2013年就被晋安区列入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之一,可扩建工程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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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的月洋水电站,2013年就被晋安区列入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之一,可扩建工程一波三折。近期该项目又开始动工,可当地一些村民认为,水电站扩容施工面积超过征地范围,而且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就擅自砍伐林木。

村民:施工面积超范围

3月22日上午,月洋水库管理所委托的施工队正在铺设管道,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止,宦溪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

据垅头村村民蔡依明介绍,在场村民都是原月洋村村民,后来搬到了垅头村,月洋水库产权属垅头村桂湖新村(原月洋村)集体所有。月洋水电站决定扩建后,他们没得到任何补偿,施工方在未拿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大量毁林施工,破坏村里生态环境。当天冲突中,蔡依明腿部轻微擦伤,手机受损,施工方一名人员称头部被打出血。

村民蔡建生告诉记者,水库管理所当前只征用了村里1.5亩土地,如今使用面积远远超出这个范围。

现场施工队负责人付锦华表示,他们是受月洋水库管理所委托进行扩容改造,当前准备铺设管道,新管道将经过垅头村山地,必须先处理当中的林木,已经动工了半个多月。

从付先生出示的一份管道铺设使用土地合同来看,月洋水库管理所使用垅头村大约2亩的土地,合同提到以管道实际建设占地测量面积为准,每亩土地使用费12万元整。“施工队只负责施工,其他手续均由水库管理所办理。”付先生称,村民屡屡出面制止,导致工期延误。

水库:已签用地合同

月洋水库管理所负责人陈站长称,该项目早已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相关手续齐全才动工。陈站长拿出多个部门的文件,其中包括晋安区农林水局、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及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月洋等三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文件和函,明确表示该项目是政府扶持的改造项目。

陈站长表示,当前水库管理所和垅头村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并经村民代表同意。他坦言,从目前改造使用面积估算,当前使用的土地面积大约4亩,而按照合同规定,超出合同范围的土地将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补给村委会。

垅头村委会主任张政斌证实了和月洋水库管理所签署了土地使用合同,他表示当时只签了1.5亩,管理所预付了18万元,超出部分事后按每亩12万元结算。具体这笔费用将如何分配,张主任没有正面回答。

水库管理所陈站长称,当前水电站扩容改造的具体面积已经报给晋安区农林水局。但记者未见到林木砍伐批文。

去年处罚过今年未审批

据了解,晋安区月洋水库是晋安区农林水局的下属单位。去年6月份,月洋水库管理所就因未经审批擅自动工开垦林地,被晋安区农林水局处以20340元罚款。

昨日,记者来到晋安区农林水局了解情况,水电管理站人员表示,月洋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是政府支持的项目,早在几年前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已经发文,水库管理所前期的情况已经通过审批,相关材料也有报备。具体施工中涉及的林木砍伐问题则由林业部门负责。

林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廖先生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当地居民就反映水库方私自施工,他们调查了解发现,当时水库管理所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平整林地,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当时责令其停止破坏林地行为,并对水库管理所进行罚款。

“当时曾给水库管理所一年时间,要求他们补办手续方能动工。”廖先生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水库管理所关于林木砍伐的申办材料,这种情况属于“未批先建”违法施工,是坚决制止的。

接下来,他们将通知属地的林业站到场查看,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直到水库管理所补齐相关手续才能继续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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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丘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