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要闻 > 正文

福州中山医院法定代表人将不能在晋安注册医院

要闻 | 来源:东南快报 2016-03-25 08:22:33 我要评论
[导读]福州晋安区卫计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位于福马路的福州中山医院进行核查,并发放正式书面通知,要求院方在昨日之内转移医院内现有患者,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点击查看大图

中山医院LED广告牌被关闭

昨日上午,针对报道的“被取消执业许可证后仍在营业”问题,福州晋安区卫计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位于福马路的福州中山医院进行核查,并发放正式书面通知,要求院方在昨日之内转移医院内现有患者,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原有患者无法继续就诊将根据医疗纠纷程序解决

“我们已经在前一天将注销决定书送达到福州中山医院负责人处,今天又去发放了一份正式的通知,明文要求医院接下来不得再进行诊疗活动,对于医院此前接收的患者,也要求院方做好善后事宜。”晋安区卫计局综合监督科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卫计局工作人员还要求,医院必须在醒目位置如大门口,贴上停业标志,以便将医院目前不能接诊的情况告诉前来求诊的患者。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该院门口看到,医院大门上的LED电子广告屏已经关闭,玻璃门为关闭状态,门上贴有两张纸条,为“内部装修、暂停营业”。一楼大厅内有一名男子着便衣站在导诊台旁。

“对门前告示的内容,我们没有具体规定。”晋安区卫计局综合监督科有关人员说,卫生部门只是要求对方要贴出提醒,对于具体内容没有限制,只要达到歇业目的便可。因此无法对医院门前这样的提醒是否符合规定作出解答。

晋安区卫计局工作人员提醒,若是此前有患者在该院缴费治疗,目前由于其被注销原因无法继续就诊,可前往卫生部门反映,他们根据医疗纠纷的程序来解决相关问题。

医院官网已无法找到团购优惠也暂时无效

昨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福州中山医院的官方网站已经无法找到,在搜索引擎上输入“福州中山医院”,出现的多为此前该院的负面报道。

中国海峡人才网上,出现了该院的招聘信息,信息显示,医院招聘的岗位为护士、电话咨询医生、网络咨询师及微信咨询专员。记者拨通网页上留下的招聘电话,询问对方是否在招护士,对方回答“没有”,便挂断了。而网页信息显示,该招聘有效期限4月2日截止。

在百度糯米的团购中,可以看到该院的男科检查套餐团购价为98元。记者拨通商家电话询问该团购券是否可以使用,工作人员询问了记者需要检查的项目,表示需要根据项目来预约相应的医生,记者和其预约了第二天的门诊,对方表示预约成功后和记者电话联系。

4分钟后,这名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刚刚帮您查了,98元的优惠套餐明天已经排满了,没有名额。”当记者问及可以预约到何时的门诊时,对方回应“这个不太清楚,因为目前在整修,可能这个优惠就没有了。”当被问及到,若是正常就诊需要多少费用时,这名工作人员回应“这几天医院整修应该是没有营业,建议到其他医院去看一下。”

福州中山医院若再接诊属于非法行医

记者了解到,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注销后,在收到注销决定之日起便需要停止一切诊疗活动,若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晋安区卫计局人员介绍,在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最终结果下达之前,医院若是继续接诊,则属于非法行医的范畴。法律界人士介绍,非法行医一旦被认定,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医院执业许可证被注销后,是否存在该院的法定代表人利用现有医疗资源,重新申请注册一家医院,换个名字,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况呢?

一名卫生系统内部人士介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再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中山医院的这种情况,是被注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虽然没有规定说会对其法定代表人有所限制,但是在晋安辖区卫生系统里,这位法定代表人已经有了‘案底’,想再利用手上的资源在晋安区重新申请任何医疗机构,是不会被批准的。”这名卫生系统内部人士介绍,“但如果有其他人,看中这家医院此前积累的患者资源和相应的医疗设备及团队,重新申请一家中医院或是其他专科医院,则可被批准。”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沈柳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