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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15日 福建省长乐市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2016-06-14 10:52:20 我要评论
[导读]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国土拍告字[2016]1号) 

长国土拍告字[2016]1号    2016-5-20 

 

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地块位于营前新区体育场路东侧,港南路、三汊港南侧,总用地面积46578平方米(69.87亩),实际用地面积46578平方米(69.87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 密度≤30%,绿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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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06日 至 2016年06月13日 到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用地科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06日 至 2016年06月13日 到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用地科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6月14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6月15日10时00分 在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上述出让地块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界址明确的现状土地。

3、上述地块竞得人所缴付的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出让地块的土地取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契税和耕地占用税)。

4、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2016拍-1号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180日内分三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30%、2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5、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到长乐市国土局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6、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6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7、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82号

联 系 人:林女士、肖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开户单位: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乐支行

银行帐号:695378828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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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