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榕国土征告字[2016]338-1 号
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
轨道交通一号线(二期)下洋站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轨道交通一号线(二期)下洋站项目建设,用途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2、征地位置: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面积总计 1.5631公顷,其中:水浇地 0.3293公顷、果园0.0309公顷、农村道路0.0326公顷,河流水面0.0243公顷、沟渠 0.0245公顷、设施农用地0.0200公顷、村庄 1.1015公顷。
4、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
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 8 万元/亩补偿, 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社会保障
1、该项目被征地农民属《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我们将与当地政府配合,按照上述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
2、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四城区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榕政综[2004]34号)精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06]151号),将农村人口(含被征地农民)纳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农民工在城镇企业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执行。
三、你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单位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四、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提出申请复核;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有异议的,由 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复核。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当事人对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认为需组织听证的,应当向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汇总,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根据职能向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城门国土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盖章)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2016 年 8 月 25 日
征地告知书 榕国土征告字[2016]338-2号
仓山区城门镇政府:
轨道交通一号线(二期)下洋站建设项目拟使用你镇国有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1、土地用途:本次使用国有土地用于轨道交通一号线(二期)下洋站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2、土地位置:具体位置详见工作红线图。
3、拟用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本次使用的国有土地共计面积总计0.1760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058公顷,河流水面0.1398公顷、坑塘水面0.0304公顷。
4、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对象为拟用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使用的农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 8 万元/亩补偿, 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你镇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镇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当事人对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镇政府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出申请复核。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用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四、当事人对我分局拟订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认为需组织听证的,应当向镇政府提出,由镇政府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城门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
2016 年 8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