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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23日 福建省建宁县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2016-09-02 15:20:03 我要评论
[导读]经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建国土资告字[2016]5号)

建国土资告字[2016]5号    2016-9-1

经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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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9月03日 至 2016年09月22日 到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9月03日 至 2016年09月22日 到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2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9月2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9月23日16时00分 在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行终止。

2.土地竞买成交确认后,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价款,其剩余价款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截止之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全部缴清。

3.本次拍卖地块的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4.涉及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拍卖佣金、交易鉴证费由竞得人缴纳。

5.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池先生、陈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8-3967329、3959850

开户单位:建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福建省三明市建宁支行

银行帐号:35001648007052500577

建宁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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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鄢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