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国土资告字[2016]28号)
平国土资告字[2016]28号 2016-10-10
经平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11日 至 2016年10月31日 到 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11日 至 2016年10月31日 到 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0月3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1月01日16时00分 在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的2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我局土地登记窗口(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5218080
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81010010010000017789
平和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