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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深夜出台新政!社保个税需连缴3年!执行认房又认贷!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7-03-28 22:43:30 我要评论
[导读]3月28日,厦门市再次升级楼市限购新政!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同时,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及以下住房。

3月28日,继出台福州楼市新政后【点击了解>>】,厦门市紧跟步伐,近一周内再次升级楼市限购新政!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同时,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新政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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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

调控管理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7〕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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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