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网站4月6日消息,住建部和中国国土资源部共同签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是自全国楼市调控密集升级后住建部第一次出台全国楼市调控的统领性文件,也是两部委发布的最新房地产调控精神。
住建部官网截图
有别于以往政策多从限价、限购、限贷、限量等需求侧出发调控,此次两两委文件主要从供给侧入手,通过对土地供应结构性的调整以及严防出现高价地等规定,引导房地产商以及购房者对于市场的良好预期,以坚持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
此次政策提到了土地供应的分类调控目标,这是最近土地政策的首创。通过和各地的去库存周期、房价等指标进行挂钩,使得供地的计划更具有合理性。
☞ 1、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 2、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 3、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 4、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