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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福州楼市调控再加码!限地价房价重拳消灭地王!

要闻 |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7-04-08 09:25:57 我要评论
[导读]昨日出台新政,受让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福州房产调控再次加码!

 

除了2017年福州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要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昨日更出台新政,受让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若违反上述约定,每延期一日,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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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供应

今年比去年增一倍

 
 

 

 

据了解,为进一步稳定土地市场预期,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给,2017年福州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要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

记者了解到,3月21日发布6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其中4幅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总面积117.4亩。4月2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外发布2017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开出让5幅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总面积288亩,可建住宅建筑面积逾41万平方米,规划用途全部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据介绍,上述商品住宅用地的拍卖竞价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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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工一年后

取得预售许可一次性对外销售

 
 

 

而为了继续执行限地价等举措,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昨日再出台创新性举措,即上述商品住宅用地的受让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若违反上述约定,每延期一日,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福州土地出让第一次祭出这种附加条件”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这也是“竞配建”之后,又一个重磅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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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称或消灭地王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开发商的拿地价格高,对于楼盘售价的期望自然高,更不愿意降价销售,所以会出现捂盘,封盘等,让消费者无法购买。时间一长,就会导致市场上供应量减少,供少于求,价格不断上涨,调控的目的反而达不到。

“不会有新的地王产生了”该人士表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的该政策,大部分的开发商拍地会更加谨慎,为了保证利润,不会一味高价买地。为了保证利润,预计会出现一种状况,就是多个开发商联合起来拿地,以免高价拿地。对于央企等大地产商而言,更具有优势,其融资成本、建设成本等低于其他开发商。

而土地抑价,并在短时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供应市场供应市场,市场上的房源更多,供需结构发生了变化,开发商对于房价的预期也会自然降低,房价也自然会得以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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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又有7家房产中介被停业整顿

 

清明小长假后,福州市房地产整规工作持续推进。记者今日获悉,福州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组成的4个执法组继续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巡查,4月5日至7日,综合检查组共检查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其中责令停业整顿7家,限期整改2家。

截止目前,联合执法组累计对五城区7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对其中20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房产中介机构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并对另外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另据了解,福州市房管局和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还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二手房源网签信息编码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房产中介机构接受二手房出售委托前,应按照规定核验房地产权属证明,通过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手房网签平台核实房地产的权属状况,取得房源核验信息编码。房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须标明房源信息核验编码,未取得房源核验信息编码公开发布二手房出售信息的,该房产中介将被暂停网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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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