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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区鼓励总部经济最高奖1千万!特色小镇获金融支持!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7-08-23 14:44:25 我要评论
[导读]马尾区发布《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推动企业上市、发展总部经济等方面放大政策红利。另外,全省特色小镇建设获政策性金融支持。

日前,蓝房君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马尾区正式发布《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在推动企业上市、发展总部经济等方面持续放大政策红利。对于在境内主板、中小板等上市的后背企业及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的区内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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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减轻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负担,马尾区制定了《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后备企业,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正式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给予奖励70万元;企业在福建证监局完成报备并进入辅导期,给予奖励100万元;企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给予奖励150万元
 
对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上市后备企业有合理资金需求的,马尾区相关部门将推荐对接区内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其量身定做融资方案,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信贷成本。马尾区出台的《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从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等方面给予总部经济企业补助,解决企业难题和职工个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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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措施,自2017年起,对于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的区内企业,马尾区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马尾区,并经福州市认定的新引进的建筑业、金融业综合型、运营中心职能型等新总部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马尾区再给予6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开办补助,同时还将享受相应的税收奖励。另外,马尾新建或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新引进总部企业,经认定后,还可获得一定的房租补贴,年度最高补贴达100万元。

此外,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5万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子女入园及入学、转学由马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优质学校入学。
 
另一则同来是来自省发改委的消息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与农业发展银行密切合作,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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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充分发挥信贷产品丰富、融资模式多元、担保方式灵活等政策性金融优势,“量身定制”相应信贷产品支持特色小镇建设。主要包括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范围内的以下领域:(一)安置房和产业园区“七通一平”配套设施建设;(二)供水、燃气、路网、电网、信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污水、垃圾处理、水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五)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六)征地拆迁、土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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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嵩口古镇

 
另外,农发行将特色小镇列为重点支持领域,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开展基础设施整体开发和城镇化提质增效;支持PPP、特许经营、政府授权自营(建立运营补偿机制的项目)等模式的特色小镇项目,根据项目实际量身选择融资模式、设计融资方案。
 
于此同时,农发行针对特色小镇推出差别化信贷政策,建立项目评审绿色通道,在受理、评估、审查审议、审批上做到“四优先”,实行“对标同业、体现优惠”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按照既定的提款计划保障信贷资金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为10—20年,部分品种可达30年。

各地发改部门、农发行各分支行要加强工作交流,明确牵头部门与责任人员,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联系机制。各地发改部门在特色小镇项目前期策划时,积极向当地农发行推介,共建共享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库,并按照项目成熟程度和示范意义做好分类排队,梯次推进。农发行各分支行要将支持特色小镇作为当前信贷支农的重要工作和新兴领域,针对具体项目设计合适的融资方案,并及时报省行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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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