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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房地产公司施工废水乱排 被处以2万元罚款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18-11-15 08:27:14 我要评论
[导读]近日,市建委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福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所开发建设的某小区安置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手续,擅自将施工废水排放到市政排水设施。

近日,市建委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福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所开发建设的某小区安置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手续,擅自将施工废水排放到市政排水设施。

市建委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房地产公司存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的罚款,同时责令补办排水许可证。

案例点睛:

本案中,该房地产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施工废水,未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就擅自将施工废水排放到市政排水设施,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可以对其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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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