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福州市国土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对晋安区浦下旧改三幅出让地块用途及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浦下三幅地块未来商业商务面积将不少于3.3万方。具体如下:
关于2018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1月3日在《福州日报》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18]06号),现对“公告”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宗地2018-45土地用途明确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1000平方米。
宗地2018-46号土地用途明确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7以上(含0.7)、1.0以下(含1.0)。
宗地2018-47号土地用途明确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
“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3日
主要调整内容为:
1、晋安区浦下旧改项目三幅出让地块(宗地2018-45、46、47号)土地用途从住宅、商服(商业)用地添加了商务用途,改为住宅、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另外商服部分建筑面积指标不变。
调整后浦下三幅地块未来商业商务面积将不少于3.3万方,不大于3.7万方。
2、宗地2018-46号地块指标增加幼儿园用地容积率指标,要求0.7以上(含0.7)、1.0以下(含1.0)。
宗地2018-45号是晋安区晋安河东侧,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一(A),选址面积37055平方米(合55.58亩),出让面积35195平方米(合52.79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要求2.9以下(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1000平方米),地块北侧建筑限高80米,南侧限高90米。
该地块起始价10.87亿,平均起始楼面价约10650元/㎡,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比例90%,对接销售价格18900元/㎡。
宗地2018-46号是晋安区晋安河东侧,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一(B),选址面积24759平方米(合37.14亩),出让面积23819平方米(合35.73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幼儿园用地。容积率要求2.53以下(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地块南侧建筑限高80米,北侧限高12米。
该地块起始价6亿,平均起始楼面价约9957元/㎡,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比例90%,对接销售价格18900元/㎡。
宗地2018-47号是晋安区桂香街南侧,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二,选址面积42312平方米(合63.47亩),出让面积39888平方米(合59.83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要求3.23以下(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地块北侧建筑限高100米,南侧限高80米。
该地块起始价14.07亿,平均起始楼面价约10921元/㎡,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比例90%,对接销售价格18900元/㎡。
浦下旧改项目选址面积为333.96亩,涉迁约4204户,目前地块拆迁已进入尾声。根据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综合用地,一所锅炉厂小学(暂名)、一所浦下中学(暂名)、一所18班幼儿园、公园绿城及规划道路等。
项目周边布局地铁4号线(在建)、滨海快线(拟建)换乘站点塔头站及岳峰镇北站,未来远景规划3号线穿过。同时地块东西可辐射东街口商圈及东二环商圈,休闲配套有金鸡山公园、晋安河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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