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一定要仔细查验10个部位
福州要买房的人
或即将交房的业主
注!意!了!
福州下发重要通知
以后,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
购房人可以查验质量!
这意味着
今后你家的住房质量更有保障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买房可是一件大事
但是实际购买时
总会有一些房屋质量问题
让许多购房者增加了很多烦恼!
近年来开发商违规交付质量问题房屋
的投诉屡见报道
为确保房屋居住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
依据“通知”规定,福州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购房人将先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该通知将于2019年6月6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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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的重点
小编给你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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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要买房的注意了!
交房前
可以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
福州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应进行房屋质量查验。本通知所称的交付使用前查验,是指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在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购房人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的查验。
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不得以缴纳相关费用、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购房人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
可授权他人查验
购房人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进行查验。
双方没有约定的
购房人应当自查验之日起7日内
查验完毕!
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可以就查验的时间进行约定。双方有约定的,购房人应当在约定的查验时间内查验完毕;双方没有约定的,购房人应当自查验之日起7日内查验完毕。购房人与建设单位须查验后,就查验结果进行书面双方确认。购房人逾期未进行查验的,由建设单位进行书面记录。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建设单位
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纳入信用系统!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建设单位,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纳入信用系统。对房屋质量查验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质量问题的,购房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建设单位的开发资质升级。强迫购房人满足交房前提条件的,房管部门可暂停建设单位的预售许可审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经购房人查验有质量问题的
双方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
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的
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住房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
房屋质量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
收房时重点检查哪些部位?
小编提醒
要想最大限度避免使用中出现烦人的质量问题,收房时仔细查验是有效的办法。购房者最好携带尺子、小锤子、手电、测电笔等工具,仔细查验新房的10个部位。如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好后再交房。10个部位包括:
✪墙身、地面及梁、柱构件有无裂缝;
✪地面、精装修瓷砖、地面砖有无空鼓;
✪构件和房间净空尺寸是否偏差较大;
✪墙体、地面是否平整;
✪卫生间、厨房、顶层屋面、外墙外窗有无渗漏痕迹;
✪门窗开启、闭合是否顺畅;
✪洗菜盆、卫生器具排水是否通畅;
✪卫生间地漏附近是否存水;
✪电源插座是否带电;
✪抽气道、烟道及吸排油烟道在做点火试验检查时是否排气畅通。
新房入住后有质量问题 咋解决?
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定,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开发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负首要责任。在房屋保修期内,自家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建议业主根据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对发现的问题查验,找出原因并判断是因自己使用不当或家庭装修改造造成,还是房子本身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如果确实属于房子本身施工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联系物业单位登记保修,协商约定维修时间和维修内容。物业处理不积极或推诿扯皮时,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保修的约定条款,向建设单位提出保修要求。房屋超出质量保修期后,应由业主自行处理。
建设单位不及时维修?维权用这5招!
如果建设单位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不及时维修、不履行保修义务,业主可以通过以下5种途径解决: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正式保修要求;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时,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发主管部门)投诉;
✪经督促,建设单位仍不履行保修责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物业质量保修金;
✪业主与建设单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相关约定条款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道这么重要的消息后
再也不用担心开发商推诿扯皮了
赶紧扩散给需要的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