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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多亩!福州本月将拍卖10幅地块!总起拍价逾166亿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19-07-10 10:10:07 我要评论
[导读]福州将出让城区1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309.88亩,起始总价达到166.58亿元!

仅隔26天,福州今年第五次土拍

又将于7月31日拉开大幕

本次计划出让

城区1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总面积1309.88亩

起始总价达166.58亿元

 

据了解,本次土拍出让面积首破千亩

刷新福州单场土拍出让面积新纪录

另外,166.58亿的起拍总价

也仅次于今年首场土拍的184.54亿

福州单场土拍起始总价第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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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让公告,这批地块中,6幅位于仓山区、3幅位于晋安区,1幅位于鼓楼区。

 

从出让用途来看,9幅为住宅用地,其中2幅地块需建设人才公寓,剩余7幅需配建30%-90%安置型商品房

 

本次土拍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7月31日9点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扩展阅读:福州发布土拍补充公告!6幅地块出让指标有调整

 

半年土地成交额已超2018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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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止7月5日,福州四城区2019年土拍出让已揽金逾400亿(不含本次出让)仅仅半年左右时间便超过2018年全年成交金额(379亿)!

土地市场如此集中“开闸”,一方面需填补当前缺紧的旧改补偿款【扩展阅读】,另一方面接下来城区源源不断的新盘供应也将缓和后市房价上涨趋势,对稳定楼市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福州最大地铁上盖项目用地出让

2幅地块需配建人才公寓

 

 

 

作为本次土拍的重头戏,仓山区将出让地铁5/6号线樟岚车辆基地上盖项目,其位于福泉高速福州连接线及规划岚湖小学西侧,城门山东侧,火车南站北侧,临近地铁六号线芦岐站和嘉里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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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38号

地铁樟岚停车场上盖地块

地块面积217360㎡(合326.04亩),用途为住宅、幼儿园、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1.6,限高80米(含盖板高度),起始价31.3亿元,起始楼面价9000元/㎡。

 

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1000㎡、不超过22000㎡;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7600㎡,建筑面积不少于6100㎡。

宗地2019-45号

地铁樟岚停车场落地开发地块

地块面积42237㎡(合63.36亩),用途为住宅、公共交通场站、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上限1.6,限高80米,起始价6.09亿元,起始楼面价9012元/㎡。

 

该地块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7000㎡且不超过28000㎡;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

 

宗地2019-38号采用带设计方案方式出让,与宗地2019-45号实行交通系统共享。

 

宗地2019-38号需配建住宅(人才公寓)建筑面积9518㎡,宗地2019-45号需配建住宅(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217㎡,均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800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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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岚车辆段项目效果图(盖上示意图)

 

根据本次出让条件,樟岚车辆段开发综合用地(盖上+落地)用途涵盖居住、商业、商务、幼儿园及公共交通场站等为一体,总用地面积约389.4亩,按照容积率不大于1.6,总体量达到41.5万方(商业、商务面积不超过5万方)

 

未来这里将一个拥有数十栋楼房的高层小区,成为福州最大地铁上盖项目(新店天空之城33万方、螺洲30.7万方)。

 

 

 

樟岚再出让一巨幅宅地

需配建30%安置房

 

 

除此之外,本次三江口樟岚板块还计划一幅巨幅宅地。地块位于仓山区魁浦大桥与福泉高速连接线交叉口东北侧,紧邻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福州学校(暂名)和樟岚体育活动中心地块需配建30%安置房,按照13530元/㎡均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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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41号

三江口樟岚出让地块一

地块面积110200㎡(合165.3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上限1.8,限高48米。起始价21.18亿元,起始楼面价10678元/㎡

 

该地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050㎡。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30%的安置型商品房,按照13530元/㎡均价销售。该地块须独立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0000㎡及地下停车位6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商业回购价格按照6027元/㎡确定,车位回购价格按17.72万元/个确定。

 

 

 

郭宅周边旧改3幅地块入市

将建30-90%安置房

 

 

仓山区南二环路南侧的郭宅周边旧村改造项目本次将出让3幅宅地,按照要求,这里将建设约35万方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均价销售。另外,地块内还将建设约10.7万方商业商务建筑(或打造商业综合体),以及两所幼儿园。

 

 

该地块紧邻南二环、南台大道、则徐大道等主干道,又有地铁1号线、滨海快线在周边布局站点,临近高盖山公园。不过地块离义序机场较近,存在一定限高及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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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39号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地块四

选址用地面积156061㎡,出让面积140397㎡(合210.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上限1.92,限高50米(若空军部门同意,可提高至70米,容积率上限2.19,增容部分按照成交楼面地价补缴地价款)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4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均价销售。地块起始价33.51亿元,起始楼面价12431元/㎡

宗地2019-40号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出让地块一

选址用地面积149955㎡,出让面积130381㎡(合195.57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上限2.52,限高50米。该地块总商业及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7万方㎡,幼儿园用地面积6301㎡。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均价销售。地块起始价25.26亿元,起始楼面价7750元/㎡。

宗地2019-42号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出让地块二

选址用地面积86212㎡,出让面积83908㎡(合125.86亩),用途为住宅、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上限1.93,限高50米(若空军部门同意,可提高至70米,容积率上限2.18,增容部分按照成交楼面地价补缴地价款)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7560㎡,建筑面积不少于6005㎡。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3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00元/㎡均价销售。地块起始价19.06亿元,起始楼面价11770元/㎡。

 

 

晋安五四北再出让一幅百亩宅地

需配建90%安置房

 

 

五四北省拖周边再出让一幅百亩宅地,地块位于晋安区龙头路东侧、厦坊路西侧,需建设90%安置房。目前省拖旧改片区宅地出让基本进入尾声,剩余地块主要为中学、小学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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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43号

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

选址用地面积83166㎡,出让面积78238㎡(合117.36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2.49,限高80米。该地块需配建商业建筑面积8000㎡,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027元/㎡回购。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价销售。地块起始价14.47亿元,起始楼面价7428元/㎡

 

 

 

东二环片区出让两幅地块

需配建80%安置房

 

 

东二环横屿组团本次出让一幅70亩宅地,紧邻福州十一中高中部新校区以及在建省儿童医院(规划三甲),南靠塔头路及规划横屿山公园。地块需建设80%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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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44号

横屿组团K05地块

地块面积46982㎡(合70.47亩),用途为住宅、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上限2.2,限高60米。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建筑面积不少于4032㎡。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600元/㎡均价销售。地块起始价9.23亿元,起始楼面价8930元/㎡

 

另外一幅地块为商服用地(将由政府回购),位于规划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拥上路西侧,紧邻三明商会大厦、香开连天双禧及阳光城檀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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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47号

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拥上路西侧地块

地块面积3366㎡(合5.05亩),用途为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上限1.51,限高40米。地块应按照市政府指定单位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全部回购,回购价格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600元/㎡确定。地块起始价7000万元。

 

 

鼓楼区乌山西路出让一幅宅地

需配建60%安置房

 

 

鼓楼区乌山西路北侧将出让一幅30亩宅地,该地块临近西禅寺景区及华润万象城综合体。地块60%将建设安置房,另外商业商务部分将由政府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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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19-46号

乌山西路福沁地块一

地块面积20185㎡(合30.27亩),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上限2.0,限高40米。地块需配建商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21000㎡,由鼓楼区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400元/㎡回购。

 

地块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6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200元/㎡均价销售。起始价5.78亿元,起始楼面价14318元/㎡。

 

 

其他要求

出让公告要求安置型商品房相应配比的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快递服务用房、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配建的幼儿园、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政府指定单位。

 

更多出让信息点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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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