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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企业在福州购二手房 免收转移登记费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9-10-02 17:58:23 我要评论
[导读]记者昨日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处获悉,10月1日起,企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含买卖、法院拍卖、抵债)办理转移登记的,免收不动产转移登记费。

记者昨日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处获悉,10月1日起,企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含买卖、法院拍卖、抵债)办理转移登记的,免收不动产转移登记费。

据悉,我市为福建省首个出台该项惠企政策的地市,在全国也属于先行先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含厂房、自建房),免收二手房转移登记费后,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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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