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
规范管理总体情况
市直相关部门对
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
作出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疾呼政府加强规范管理
根据我市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将按照“控制总量、严格管理、平稳过度、逐步淘汰”的原则,有序推进电动车自愿回收、免费换牌等工作,逐步减少电动自行车保有量。
发布会上
相关部门对大家关注的焦点
作了权威解答
对于市民关注的电动自行车未来是否禁行,《通告》中明确规定:“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通过加快地铁建设、
提高运输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运营保障等措施
努力建成
融入城市、运力充足、便捷舒适的
地铁骨干线网系统
让市民习惯地铁出行
享受地铁生活
目前已开通运营的1号线、2号线,全线网每日运营时间为6:30-23:00,全日运营服务时长超过16.5小时,高峰期最短行车间隔5分45秒,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最后一天,运营时间固定延长至23:30;后续将根据各线路客流情况,合理缩短行车间隔,全力保障公共出行需求。
福州地铁1号线、2号线已构筑起福州的轨道交通“十字”骨架,在做好线网运营提升工作的同时,福州地铁也不断加快地铁线路建设。力争2020年至2023年,每年新开通一条地铁线路,确保在2023年年底前,以下地铁线路可建成通车试运营——
1号线二期:为1号线延伸段,经南湖、海峡艺术中心、终至三江口站,全长约4.95公里,设4个站。
6号线:从潘墩站至万寿站,起于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经福泉高速、东部新城、道庆洲大桥、203省道、海峡路、郑和路、东鹤路,止于万寿站,连接东部新城、长乐主城区、滨海新城等组团,全长约32.35公里,设14个站。
5号线一期:从荆溪新城站至福州南站站,起于闽侯荆溪新城,延闽江南岸金山路、上下店路敷设,经闽江大道、建新北路、金洲北路、金洲南路、盘屿路、义序路、螺福路、福峡路、环岛路,止于福州南站,全长27.3 km,共设20个站。
4号线一期:从橘园站至帝封江站,起于金山花溪北路,至洪塘路下穿闽江,经杨桥路、东街、东大路、塔头路、横屿路、江边洲路、高浦路、螺洲路,止于帝封江站,全长28.4km,共设23个站。
至2023年,福州地铁“十字有环放射状”的骨干线网基本形成,将覆盖东街口商圈、苏万宝商圈、万达商圈、上街大学城、金山片区、鼓山风景区、洪山科技园、泰禾广场综合体、鳌峰金融中心、东部办公区、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各个主城区重要节点,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覆盖面积约19905公顷。
届时,福州地铁预计可满足每小时输送9.7万人次的运力,满足每日170万~200万人次的出行需求。福州地铁还将根据客流情况增购车辆,进一步缩短行车间隔,满足出行需求。
为减轻城区交通压力,保障市民交通顺畅,我市免费为市民现有的电动自行车更换新式的蓝色号牌和黄色号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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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五城区户籍或取得五城区居住证市民的电动车,基本可以换发黄色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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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本身份证购买了多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只允许名下一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黄色新号牌,其余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转移登记或者更换为蓝色新号牌,也可办理回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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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允许其将名下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更换为蓝色新号牌或者办理回收补偿。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更换黄色新号牌
① 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② 办理人身份信息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③ 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更换黄色新号牌的不予办理,但允许将车辆转移给个人后由个人申请办理。
自11月10日起,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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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和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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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号牌有效期不超过4年,期限届满后,市政府将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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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以单位名义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求意见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核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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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申领新号牌的,可通过“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在网上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材料直接便捷办理,实现线上审核、线下购车、线上注册,方便快捷完成车辆登记报牌,申领黄色新号牌的市民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交管窗口办理。
同时,新申领黄色号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① 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
② 年龄未满16周岁的;
③ 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
④ 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
⑤ 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
⑥ 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黄色号牌登记的;
⑦ 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2019年11月10日起,市民可自愿将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回收补偿。五个城区将各设置两个回收补偿点,具体地点市民可关注相关部门公告、就近办理。
此次政府回收补偿存量电动自行车,充分考虑了市民原有的购车成本。补偿方式分为两种,根据车辆年限,市民可选择榕城一卡通(6000元或8000元),或者现金补偿(600元或900元)。
目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已在各自网站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则),市民可上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