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月缴存基数上限
由22239元增加至24120元
较去年增加1881元
月缴存额上限
由5338元增加至5788元
较去年增加450元
下限则均不变
6月17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内容如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1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2020年11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还应按照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财预〔2019〕79号)要求核定缴存基数。
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4120元,下限为1720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5788元,下限为172元。(注:2020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的上限标准为22239元,下限标准为1720元;月缴存总额上限标准为5338元,下限标准为172元)
例1:若A职工上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为26000元,高于2021年度月缴存基数的上限,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照24120元的最高上限计算其最高月缴存额为5788元,不得高于该上限。若B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660元,低于福建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目前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的下限计算其最低月缴存额为172元,不得低于该下限。
例2:若C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4120元,达到2021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如果单位缴存比例为12%,那么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别为2894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2894+2894=5788元。
例3:若D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9年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如果缴存比例为5%,那么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为别86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86+86=172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例4:若E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出上年度月平均为工资17000元,介于月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之间,如果缴存比例为10%,则该职工应按照月缴存基数17000元的标准计算其月缴存额为1700+1700=3400元。
另外,日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公布5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的公告。
截至2021年5月31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04.3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88.84亿元(含贴息贷款余额2.9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为93.93%、含贴息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为94.91%。
目前4月、5月个贷使用率分别为94.27%、93.93%,总体保持平稳。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中“80%≤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的规定,预计2021年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将保持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