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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11年,福州这个小区交房遥遥无期!

要闻 | 来源:福州广播电视台 2021-09-17 16:43:43 我要评论
[导读]今年8月,瀚城国际符合交房条件的消息传来,业主们以为交房指日可待了,谁知一盆冷水又浇了下来。

位于五四路二环交叉路口的

瀚城国际

是福州有名的“烂尾楼”

历经11年仍未交房

今年8月

瀚城国际符合交房条件的消息传来

业主们以为交房指日可待了

谁知一盆冷水又浇了下来

 
 

烂尾11年!瀚城国际交房遥遥无期

 

2009年,瀚城国际盛大开盘。在市中心可开发土地越来越稀缺的福州,地处鼓楼黄金地段的瀚城国际刚一开盘,就吸引了许多市民前去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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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城国际业主1:我是2009年6月份买的,每平方米11000元,买完(房子)合同签订完,(约定)2010年12月31日前交房。过了交房期,开发商也没说交房,后面2011年、2012年、2013年,一直跟我们说年底交房,到最后2012年、2013年的时候,我们找不到开发商了。

 

瀚城国际业主2:我的住房条件很差,住在七楼没有电梯的,所以想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七凑八凑凑了些钱买了这个房子。这个房子当时是2009年4月份买的,合同是讲2010年12月31日就交房了,我们赶快把钱凑起来就买下了。一拖就拖了十几年,我现在80多岁了,再拖下去没有命了,享受不到了,这样子做我们确实是非常痛苦。

 

2010年底,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到了,业主们等来的却是开发商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和楼盘停工的消息。

2018年,开发商曾与业主们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放弃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然而最终开发商还是失约了。

今年8月份,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的一份答复意见书显示,瀚城国际已经通过单体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符合交房条件。但业主们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任何交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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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工程款纠纷 何时能交房?

 

瀚城国际已经具备交房条件,为何依然无法交房?带着疑问,记者和业主们一同来到瀚城国际。目前大楼已经挂上了“闽浙华侨城”的招牌并对外销售,从外观上看与一般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楼并无太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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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业主们联系了开发商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经通过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记者:那为什么还没有交房?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因为工程款问题,我们的工程款还在与建筑施工方和相关部门在协调。

记者:你们欠建筑方的钱?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程款还未支付完成。

记者:工程款问题为什么要影响到交房?不能先交房你们再去处理工程款问题吗?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反正因为工程款问题。

记者:不处理就不交房是吗?这不是两码事吗?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公司在法院查封的资产价值足够保障工程款和优先债权,协调后我们都会尽快交付给业主。

记者:最快什么时候交房?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和相关部门在协商,协商完之后就会交房,不能确定交付时间。

 

据了解,2014年,瀚城国际的建设单位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曾因工程款纠纷状告海富房地产公司。福州市中级人员法院要求海富房地产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但因海富房地产无力偿还,190多套房子被法院查封,而华航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5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协调海富房地产、华航公司以及另外四个债权人,六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确认海富房地产欠华航公司工程款6395万元,并约定工程恢复动工之日起开始销售。


然而,这份执行和解协议书最终无疾而终

 
 

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华官:六方协议之后,他们(开发商)没有按照六方协议执行,该卖房子的不卖,该还钱的不还,始终没有按照六方协议履行职责。我们都按照六方协议去做了,施工这边该做都做好了,开发商该付钱的履行付款的义务都没有履行。我们为了把项目做完,咬着牙关全部做完了,借了很多钱,工程做完了,他现在钱都不给我们,我们现在都没钱了。

 

2017年6月,双方又在法院的牵头下签订实施细则,成立了重启项目领导小组,保证六个月内复工,确保十个月内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同时再次约定了销售价格,并设立了销售回笼款监管账户,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管。

由于新一轮的销售不顺利,资金无法回笼,瀚城国际一直到2019年3月才完成竣工验收。然而,华航公司因为工程款拖欠问题拒绝交付房子

 

 

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华官:我钱没拿到,我怎么交?交给谁?我们一交房,钱没地方拿了,已经5年了,钱没地方拿了。

记者:(房子)能不能先交付给业主?

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华官:我们是针对开发商,业主应该向开发商去要房子,我们房子给开发商做好了,他要向我们交钱,我们给他提供房子,就是这个事情。

 

一边是建设单位没拿到工程款,拒绝交付房子,另一边是开发商拿不到房子,无法进行销售偿还欠款,这事再次陷入了死循环。那么,被中院冻结的资产能否用于解决双方债务纠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蔡兵俤:原来房产变卖有限定的时间,后面因为卖的过程中,烂尾楼销售不是很顺畅,所以就没卖成,就卖了几套房子。施工方后期投入的钱,我们也建议他们经过诉讼程序去确认,确认完在执行当中我们给他保证这块钱。作为案件执行来说,我们会尽快启动评估和执行程序。工程款该优先的,如果我们法院处置,法院经过司法程序卖的,当然优先考虑这些债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会尽快启动评估处置开发商名下的房产,尽快清偿工程款。
 

 

编者有话说

距离业主买房之初已经过去11年,眼下,开发商和承建方之间的债务纠纷显然已经影响到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虽然开发商和建设方各自有各自的委屈,但是,业主们真金白银的付出又该由谁买单?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又该由谁来保障?

我们希望,开发商和承建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协调解决,不要让业主们好不容易等来楼盘具备交房条件,又要再一次面对希望破灭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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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