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2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根据公告内容,现就原公告宗地2022-18号(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B-12)补充如下:
宗地2022-18号规划设计条件(榕自然函〔2022〕314)中第六大点(一),单套建筑面积(含公摊)为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及空中花园(不计容)三者建筑面积之和。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近年来,福州在土地出让中尝试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截至目前,已有建发缦云(仓山奥体)、国贸天琴湾(台江闽江北CBD)、嘉和·元亨府(马尾快安)等住宅楼盘将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立体生态住宅网络示意图
根据出让要求,“立体生态住宅”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受让人要将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用途,业主相关义务及物业公司相关责任纳入房屋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业主承诺,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封闭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的后期管理,劝导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正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物业公司要接受属地政府监管。
立体生态住宅网络示意图
根据本次补充公告内容,空中花园部分面积不计容,但被计入单套建筑面积当中。意味着地块竞得人在项目设计开发过程中能够在地块出让时规定的指标条件之下,对户型阳台部分进行更多的面积规划和设计建造,后期售卖时可以作为“阳台赠送面积”的卖点,创造溢价空间。
2022-18号晋安湖宅地再入市
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宗地2022-18号为晋安区晋安湖东侧、前横路西侧,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B-12,土地面积38736㎡(合58.1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2.8以下(其中商业面积不超过3500㎡),限高100米。地块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地块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100%全装修。
地块起始价24.56亿,起始楼面价22644元/㎡,最高限价28.24亿,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5000元/㎡。
该地块曾于今年3月入市,因出让方案优化调整取消拍卖,本次重新拍卖起始价下调约1/4(原为32.51亿),起始楼面价也下调了7330元/㎡(原为29974元/㎡)。
拟出让地块毗邻地铁4号线后屿站,片区市政路网已成型,交通便捷;西北侧为150万㎡综合体的泰禾广场和约2000亩城东大型生态公园晋安湖公园两大地标,临近“三创园”,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氛围。
片区内还拥有鹤林生态公园、牛岗山公园、福建省儿童医院、福州眼科医院、福州科技馆新馆、少儿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和晋安区体育馆等丰富的公建配套,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宜居宜业。该地块可按照“立体生态住宅”标准打造高品质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