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次公示的共涉及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据了解,其中4家获评AA信用等级,8家获评A信用等级,还有2家获评B信用等级。
具体名单如下——
福州此前已公示49家房企信用等级
仅1家企业获评AAA
此前,福州市房管局已在官网公示了三批次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情况,共涉及4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据蓝房君统计,仅有1家获评3A信用等级,目前开发万科城市之光项目;9家获评AA信用等级,涉及厦门建发、保利、龙湖、福州建发(榕发)、新榕、融侨等知名房企。共38家获评A信用等级,另有1家获评B信用等级。
具体名单如下——
福建省住建厅出台意见稿
信用评价C级房企要求现房销售
为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今年4月,省住建厅起草了《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该意见稿,信用评价结果将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包括AAA级、AA级、A级、B级及C级。
信用评价结果将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等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信用得分与信用等级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二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另外,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信用评级直接认定为C级,具体包括——
① 当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非正常登记注册/非正常经营状态(因经营地点变更导致地址异常者除外)。
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超越资质开发商品房项目。
③ 隐瞒真实情况、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④ 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停工、逾期未交付。
⑤ 挪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未在期限内整改。
⑥ 开发项目存在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商品房正常使用。
⑦ 开发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
⑧ 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扰乱市场秩序,或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⑨ 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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