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教授:房地产税必行,否则将永无宁日
房地产税开征,是关联土地、住宅和财税等体制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涉及城镇居民、农民、房地产开发商、用地企业、地方政府等诸多利益,非常复杂,需要平衡各方,但必须坚定地推进,否则中国房地领域,各种问题积累,矛盾激化,国家将永无宁日。近日,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天勇谈到了自己对房地产税的看法。
一、国家需要向用地居民和企业妥协:必须废除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期制,改革为永续使用权和继承权,以换取对居民及用地单位房屋和土地的征税权。
二、政府不能对正在居住使用的房屋按照市价(泡沫价)征税,只能以合理房价征税;对第一套房不能免征,否则,企业房地产税会加重,将彻底摧毁国民经济;对居民投资性质的房屋也不能累进过度征税,因为资产泡沫太大。
三、第一套居民住宅不征税,将其转嫁给生产服务体系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国民经济的自杀行为,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四、对投资性的资产性质的住宅,也应当适度和合理征税,不能过份。
五、小产权房应当先启动开征房地产税而合法化,全部拆除从总体上看是根本不可能的。
六、工业、商贸、金融和旅游等地产,也应当开征改革意义上的房地产税,但是,应当将以前的税费合并起来,并且适度征税。
七、彻底改革政府行政寡头垄断卖地和招拍挂土地出让地方财政机制,为所有土地住宅,包括政府自己的土地和房屋,都到市场交易中心挂拍进行卖买和出租交易,政府只负责与各方协商制定规则,并收取自己土地和房屋的卖出或者出租的有关税收。
八、房地产税,是县市级政府为居住在本地范围居民提供服务的基础财力,不应当设计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分成的税收;地级市除了向自己管辖的区征收房地产税外,不能向相对独立的县和县级市征收和分成税收。
九、房地产税改革在收入规模上能替代目前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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