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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落地“闽七条”公积金贷款两成首付新政

2015-04-07 16:01

楼市新政惹人急,执行时间点常有时间差。3月20日,福建购房新政“闽七条”出台实施(蓝房网独家解读:“闽七条”延续“闽八条” 房价低不了);3月30日,央行等五部委出台楼市组合拳。均提及了即日起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不过,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上关于福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时间的咨询不在少数,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的答复是,“‘闽七条’新政,福州暂未执行”。

而今,确切的消息来了,蓝房记者7日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新近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对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调整,明确“职工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而早前的政策是“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依据规定,“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蓝房记者经过查询,早前的政策是福州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首套房贷款额度并未上调,依贷款上限60万元计,两成首付,这意味着,双职工在购买房屋总价不超过75万元时方能享受此政策。超过75万元的首付还得照30%执行。而一个不争事实是,在今时今日之福州城,商品房均价早已越过了1.3万元/平米这条线,高居全国第11位,房屋总价不超过75万元的,难觅!

采访中,不止一位业内告诉蓝房记者——房价不降,新政再多也没有用。不管是首套房首付从不低于30%降至20%,还是二套房首付从60%降至40%。只有房价适度调整才能真正提升刚需支付能力。

蓝房记者早前多次连线的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也持此观点——以前我们重要是在谈,投资性需求,改善性需求等等。问题是目前我们投资性的需求没有了,而自住性的需求、改善性的刚性需求,这种需求到底有多少大。要把这种需求刺激起来,最核心的问题还是价格问题,而政府最近的救市政策,包括去年的闽八条,还有现在的闽七条,问题是核心的价格问题它无法解决,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那些人,不是在于首付降低多少,或者利率降低多少,他关心的是价格。

小贴士:福州公积金中心7日起搬家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15年4月7日起,中心服务大厅将搬迁至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办公并正式对外服务。

1、新服务大厅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上班时间:

冬令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正常开放服务)

夏令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正常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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