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售楼部、房产中介机构等)科学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2月20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销售企业安全复工工作的通知》。
通知文件指出,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可控措施和防护设备,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和排查报备,做好办公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和卫生消毒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前提下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在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方面,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还要履行报备手续。
在强化企业员工健康管理方面,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实施员工分类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在加强销售场所管理方面,房地产销售企业要加强消杀防疫,限制人员数量,实行来访人员预约接待,加强场所监管和安全管理。通知明确,房地产销售场所原则上应按不少于人均15平方米确定接待工位,超过接待工位要求的来访人员,以及未经预约的来访人员应及时劝离,不得进入。
此外,房地产销售企业还要规范来源人员出入管理,确保来访人员体温正常、身份信息准确。各区房管局(马尾区住建局)以及各县(市)住建局、长乐区住建局应该加强督查检查。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