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上午,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PS拍-2016-02号莆田市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控规范围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有两家竞买人参与竞拍,本次拍卖起价为370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经过两轮叫价,31号竞买人保利地产力压88号竞买人涵城集团,以37100万元成功竞得该地块,合计楼面价2263元/平米,计容楼面价为1614元/平米,溢价为0.27%。
拍卖现场
31号竞买人保利
据悉,本次出让地块为PS拍-2016-02号,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控规范围内,东至福厦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涵港大道,北至规划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56088.48平方米。
其中地块A用地面积2421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1461.25平方米,其中回购安置房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44623.17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0584.4平方米,剩余出让部份的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4668.32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1585.36平方米。
地块B用地面积为103081.31平方米;地块C用块面积为28794.1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0233.88平方米,其中回购安置房中住宅建筑面积12319.58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251.08平方米,剩余出让部份的住宅建筑面积15663.22平方米。
该地块涉及安置房回购按照PS拍-2016-02号地块关于《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安置房回购协议书》、《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上规定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安置房回购协议书》、《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新港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协议书见本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