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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去库存目标:到2018年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5个月内

要闻 |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6-08-06 15:32:00 我要评论
[导读]8月3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该方案出台的目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8月3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该方案出台的目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据了解,在去库存方面,福建提出,到2018年,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7500万平方米减少约20%。即在合理控制商品住房项目供地投放规模、保持2016-2018年销售1亿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力争再化解15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使全省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以内。

同时,严控新增商业办公地产项目供地,缩短商业办公地产库存去化周期。各设区市本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各县(市)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以内。

福建省表示,将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按照“一市(县)一策”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城分县施策。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地产市场,不再出台新的购买住房鼓励政策;对于库存数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要在落实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进城农民购房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市、县(区)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户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证制度,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建立健全农民工进城的财政及土地配套制度。结合造福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对搬迁户、危改户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财政补助。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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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宇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