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樟国土资用告字[2016]391号 2016-12-14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地块大致示意图(具体以官方为准)
宗地樟[2016]拍02号地块位于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 ,总面积为15276平方米(22.9亩),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要求大于1并且小等于2。地块起始价为3950万元, 起始楼面价约1293元/平。
另外,竞得人应在宗地沿南环西路和南环东路分别设置10米和5米宽的防护绿地,面积约1807平方米,同时,地块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地块出让指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20日 至 2017年01月04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23日 至 2017年01月04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0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1月0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若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达不到2人(不含二人)的,出让人将终止公开拍卖活动。
2、宗地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4、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农转征报批费用、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费用、耕地占用税、农业开发金和其它土地收益基金等构成。不含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若有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除法律规定外,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竞得人应在宗地沿南环西路和南环东路分别设置10米和5米宽的防护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
6、宗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成交价款。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城峰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7、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8、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6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9、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交易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0、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11、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3)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王 彬 、 张 杰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4117 6115 1106,1000 4278 8980 0100 01,1402 0801 2900 8888 805,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