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连地拍卖[2017]04号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地块出让示意图
宗地连地拍卖〔2017〕04号地块位于连江县通港大道与金凤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总面积为69153平方米(合103.73亩),地块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要求大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限高80米。
该地块起始价为70000万元,按容积率上限2.2来测算,起始楼面价为4601元/平,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倍数。
备注:该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3%,宜在主入口附近集中设置;同时,建筑高度在60-80米之间的地上建筑单体合计建筑面积小于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的40%,具体以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7月19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7月19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7月20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17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在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到连江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162732
开户单位: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连江县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10910010010000042227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