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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27日 福州市连江县拟拍卖出让一幅商住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2017-09-26 09:09:29 我要评论
[导读]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9月27日,连江县国土局拍卖出让坑园镇通港大道东侧一幅8.86亩商住地块(宗地连地拍卖[2017]06号),最终个人买家陈亮(福州万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底价600万元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508元/㎡

具体土拍信息如下↓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连地拍卖[2017]06号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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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出让示意图

宗地连地拍卖[2017]06号地块位于坑园镇通港大道东侧,地块总面积为5907平方米(合8.86亩),地块用途及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不超过45米。另外,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20%。

本宗地起始价设为人民币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的整倍数;  起始楼面价约5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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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25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25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17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在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印花税(竞得人负责缴交的部分)不含在地块地价内,应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要求等详见连江县住房及城乡建设局规划经济指标函(连建〔2017〕448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162732

开户单位: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连江支行

银行帐号:11014570045007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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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