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7 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9月13日在《福州日报》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17]05号),其中宗地 2017-23 号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见表格)
“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日
根据此次调整公告,宗地2017-23地块位于晋安区坂中路北侧,原省拖拉机厂及周边出让地块一,土地面积由30342平方米(合45.51亩)核减至25668平方米(合38.50亩),建筑密度从20%(含)增加至25%(含),同时新增要求沿北侧规划路配建小区配套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不超过2000平方米。
另外,宗地2017-23地块竞买保证金从68300万减少至57800万,起始价13.66亿减少至11.56亿。据测算,起始楼面价基本不变,为18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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