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连地拍卖告字[2017]08号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位置示意图
宗地连地拍卖〔2017〕08号地块位于通港大道与金凤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面积50155平方米(合75.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大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限高80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5亿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倍数,起始楼面价约4531元/平。
▲ 地块详细出让指标
另外,地块还要求:
1、建筑高度在60-80米之间的建筑单体合计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具体以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为准;
2、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19%;
3、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负责缴交部分)不含在地块地价内,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4、地块内东南角配建占地不小于4600㎡,建筑面积不小于16860㎡独栋商业楼,由县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具体回购细节详见拍卖文件;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具体细节详见拍卖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到连江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9日 至 2017年11月15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9日 至 2017年11月15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在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六、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162732
开户单位: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江龙宾支行
银行帐号:418269228488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