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位置示意图
宗地编号: |
樟[2017]拍02号 |
宗地总面积: |
345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土地用途明细: |
住宿餐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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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35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备注: |
出让宗地按照四星级以上标准设计建造酒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县住建局函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7日 至 2017年11月23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7日 至 2017年11月23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24日10时0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达不到2人(不含二人)的,出让人将终止公开拍卖活动。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20万元且以2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具备宗地上项目施工期间所需的宗地红线外的供水、供电、通路接口。若有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除法律规定外,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葛岭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2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6、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6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7、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交易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8、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9、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张 杰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张 杰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1000 4278 8980 0100 01,1402 0801 2900 8888 805,3500 1617 0070 5250 3170,4117 61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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