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5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2017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取消此前发布的关于宗地2017-43号地块竞买人相关定向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2017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1月19号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17]07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宗地2017-43号竞买人申请范围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记录者除外。
取消“公告”第七条(十二)项的内容。“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5日
宗地2017-43号是晋安区福马路北侧的原福州鸿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出让地,面积42235平方米(约63.35亩),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起始价3.764亿元。
根据此前公告内容,该地块申请竞买者应具有大型国际知名连锁家具及家居零售商场开发建设经验。该项目建成后须自持10年。竞得人须在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前,在晋安区注册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 鸿福纺织厂地块位置示意图
而经过此次调整,竞买人取消“应具有大型国际知名连锁家具及家居零售商场开发建设经验”以及“在晋安区注册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两项定向规定,其他出让指标不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关于该地块的最终竞买人需静待2017年12月11日上午的拍卖结果(若竞买人数不足两个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