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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泉州楼市调控升级 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禁止搭售车位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7-11-13 15:34:38 我要评论
[导读]泉州市出台新政,将清濛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台商区等区域进行限购。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新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蓝房快讯:泉州市出台新政,将清濛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台商区、惠安县黄塘镇等区域进行限购。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今年4月17日出台的政策明确限购区域为: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现在又将清濛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台商区、惠安县黄塘镇这几个区域也加入了限购。

为了加强市场管理,新政还明确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1.备案价格超过属地2016年10月均价30%及以上的项目,以及拒不接受预售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2.住宅配套可售车位、车库纳入预售价格调整,调控间隔时间与幅度与住宅一致

3.土地出让合同没有明确精装修的,开发企业不得加精装修价格对外出售

4.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即日起至10内需公开可售房源和“一房一价”等信息!不得以搭售车位、签订装修合同等等条件捆绑销售!不得擅自提高符合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条件购房者的首付比例!

5.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

6.中心市区新批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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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