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取消宗地2018-09地块出让的公告》,取消此前发布的关于宗地2018-09号地块的出让。具体通知如下:因规划调整原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宗地2018-09地块出让活动。

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DE地块,面积29644平方米(约44.4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
其中商业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3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3833平方米,建筑面积2492平方米以上、3066平方米以下;起始价5.43亿元。
该宗地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应根据对接安置房源户型确定,该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