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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区2018首拍打响!出让2幅优质宅地 起拍16.3亿!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8-05-05 19:09:44 我要评论
[导读]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18]121号),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总出让面积约150.8亩,起拍总价为16.3亿!

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第一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长国土拍[2018]1号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18]121号),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总出让面积约150.8亩,起拍总价为16.3亿!这也是长乐区2018年度首场土拍!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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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2018拍-1号地块出让指标

宗地2018拍-1号位于航城街道龙门村,广场南路东侧、凯歌路北侧,总用地面积48140㎡(72.21亩),实际用地面积45476㎡(68.21亩),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1.0且≤2.3,地块起始价8亿元,按实际用地面积测算,起始楼面价为7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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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2018拍-2号位置示意图

从区域位置来看,该地块位于首占新区,同时紧邻长乐老城区,同时毗邻公交总站及长途客运站,交通十分便捷;地块西侧正对永荣城市广场,商业购物便利,周边还配套有长乐教师进修学校附小、长乐一中分校、长乐六中等多个教育资源。另外,地块紧邻首占商务区,周边工作生活居住氛围浓厚。

目前区域周边主要新盘有长乐名城紫金轩长乐甲第、三盛璞悦滨江以及中海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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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2018拍-2号地块出让指标

 

宗地2018拍-2号位于航城街道龙津村,和谐路北侧、会堂南路东侧,总用地面积52390㎡(78.59亩),实际用地面积50150㎡(75.23亩),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容积率要求>1.0且≤2.3,地块起始价8.3亿元,按实际用地面积测算,起始楼面价为7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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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航拍示意图

从区域位置来看,该地块位于首占新区核心位置,周边道路密集,交通十分便捷;地块东南侧规划小学用地,周边配套有长乐教师进修学校附小、长乐一中分校、长乐六中等多个教育资源,该地块东侧将建设一个大型医院,此外,地块南侧正对中天恒基广场(吾悦广场),商业购物便利,同时距离东岱湖和长乐体育公园较近,生活环境十分优质。

目前区域周边主要新盘有长乐名城紫金轩、长乐甲第、三盛璞悦滨江以及中发项目等。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上述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均不设保留价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4:00前汇至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账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十洋国际城九楼会议室)举行。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上述出让地块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界址明确的现状土地。

3.成交价款。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4.上述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以土地发展中心书面确认的为准),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竞拍现场,与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

5.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1)若竞得地块成交价未达到最高限制价格,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90日内支付。(2)若竞得地块成交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竞得人付款期限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6.上述住宅地块竞得人应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7.上述地块的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8.区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9.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0.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18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11.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到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12.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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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