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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下月拟拍卖一幅82亩宅地 起拍楼面价6300元/平

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8-05-18 16:35:47 我要评论
[导读]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岚环土让告告字[2018]8号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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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用地指标

宗地位于竹屿湖东路(原万北路)与金峰路交叉口西侧,用地面积55161平方米(约合82.74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容积率要求不超过2.7。其中,居住大于48500平方米,且不大于137585平方米;商业大于2553平方米,且不大于7241平方米(其中生鲜超市便利店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另外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不小于4003平方米。

其它配套包括附建式环网站(双环网节点)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套内);通信机房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套内)。

地块起拍总价9383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6300元/㎡,另外,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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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位置示意图

该地块位于平潭旧城区(潭城组团),邻近新兴的岚城组团。交通上可以沿竹屿湖东路(原万北路)、和平大道(原坛东大道)畅达全岛。地块西侧毗邻竹屿湖公园,南侧背靠规划山体公园,景观资源丰富。同时,地块周边还分布有强兴中学、平潭实验小学、县医院、中医院、新华都购物广场等老城区成熟配套资源。

目前紧邻地块的岚城组团已有正荣、融信、中辉、长福等多家品牌开发商入驻,周边新盘正荣悦湖湾二期均价约18000元/㎡、中辉紫御府均价约16000元/㎡、富春城二期均价约19000元/㎡、太古城(商业)均价约13000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条件,并不得有拖欠工程款的行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5月24日 至 2018年06月04日 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利用处三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5月24日 至 2018年06月04日 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利用处三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04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6月05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6月06日10时00分 在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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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20%设定,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竞得人分三期(比例各为50%、30%、2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18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净地”方式出让,按现状标高进行交付土地。区土地储备中心在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交付出让宗地。

2.竞得人须在平潭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3.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

4.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开竣工违约责任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试行)》(岚综管办〔2016〕218号)执行。

5.幼儿园由竞得人出资建设,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并由政府使用管理。

6.受让人未按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开、竣工的,出让人将以登报等公开方式督促履约。

7.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

8.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块出让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9.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10.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8层土地利用处

联 系 人:徐佳佳、倪 婷

联系电话:0591-23163230

网  址:http://www.pingt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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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