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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租房补贴标准出炉!50平最高每月可补贴900元!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 2019-01-06 20:45:24 我要评论
[导读]日前,福州市房管局公布公告,现就我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四城区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公告如下:
日前,福州市房管局公布公告,现就我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四城区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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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市物价局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城区39个公租房小区周边住房市场平均租金进行评估。经评估计算,公租房小区周边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为24.8元/平方米/月

 

A型公租房保障对象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70%发放租赁补贴,向上取整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为18元/平方米/月(租房面积50平每月可补贴900元)

 

B型社会租赁房保障对象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40%发放租赁补贴,向上取整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租房面积50平每月可补贴500元);

 

C型社会租赁房保障对象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30%发放租赁补贴,向上取整确定补贴发放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租房面积50平每月可补贴400元)。

 

上述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适用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何为租赁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拟对3类保障对象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申请家庭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应勾选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因房源不足未抽得房号的家庭,可申请变更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自申请后次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租房时可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70%、40%、30%发放租赁补贴。房管中心在向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前,需对其租赁的房屋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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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符合资格

 
 
(一)A型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均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二)B型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7.6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91万元以下(含),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均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B型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

 
 
(三)C型保障对象
C型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工作由市人社局另行安排并发布公告。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

 

①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②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③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以上A、B型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特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咨询电话

 

 

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

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

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

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

 

鼓楼区民政局:87617872

台江区民政局:83269428

仓山区民政局:88366970

晋安区民政局:8364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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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