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拟于近期以公开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预出让宗地1号为晋安区三八路北侧,金鸡新苑六期养老用地,土地面积19053㎡(合28.57亩),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6以下,限高30米。地块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该地块起始价13000万,预申请保证金100万。
预出让宗地2号为仓山区南二环路南侧,郭宅旧改地块五养老用地,土地面积17604㎡(合26.41亩),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5以下,限高24米。地块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该地块起始价9930万,预申请保证金100万。
对上述地块有竞买意向者,应在2019年9月3日至9月9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向出让人提出用地预申请,并将以下申请文件送达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用地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后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 付款期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按50%、50%比例分二期支付。
◆ 交地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 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