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决定于5月13日公开拍卖闽侯竹岐乡苏洋村地铁2号线苏洋停车场上盖及落地三幅住宅用地。
三幅地块总出让面积229.56亩,预计将建设约18万方住宅、1.5万方商业以及一所幼儿园。三幅地块起拍总价9.5亿元。
具体出让有关事项如下——
宗地2020-03号(A宗地)土地面积53576.8㎡(80.37亩),除去公园绿地后,实用地面积为47063.7㎡(70.59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上限1.05,限高18米(注:以盖板结构正负零为起算标准,下同)。该地块起始价2.3亿元,起始楼面价约4654元/㎡,最高限价3.45亿元。
宗地计容商业面积≤9000㎡,计容住宅面积≥35800㎡,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2080㎡,沿316国道退让20米作为公共绿化带用地,竞得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闽侯县市政管理部门。
竞得人需建设一处2500㎡办公用房(地铁公安用房)由福州地铁公司回购,回购价按7414元/㎡包干计价。另外需无偿建设不少于150㎡客车候车厅和一条环形标准公交车专用道。
▲宗地航拍实景图/摄于早前
宗地2020-04号(B宗地)土地面积56797.5㎡(85.2亩),实用地面积55191.2㎡(82.79亩),用途为住宅/商服/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上限1.3,限高80米,该地块起始价3.3亿元,起始楼面价约4599元/㎡,最高限价4.95亿元。
宗地计容商业面积≤3000㎡,计容住宅面积≥62900㎡,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要求≥1930㎡。竞得人需建设幼托(9班)一处并无偿移交给闽侯县教育局。该幼托占地面积不小于4200㎡,计容面积不少于3900㎡。
本宗地沿地块西侧应预留22米作为地铁上盖公共坡道用地,要求对外开放使用。宗地沿316国道盖板外出让白地部分应退让20米作为公共绿化带用地,竞得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闽侯县市政管理部门。
宗地2020-05号(C宗地)土地面积42660.6㎡(63.99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上限2.0,限高80米,该地块起始价390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4571元/㎡,最高限价58500万元。
宗地计容商业面积≤3000㎡,计容住宅面积≥80550㎡,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1750㎡。宗地沿地块北侧应预留16米、西侧应预留22米作为地铁上盖公共坡道用地,要求对外开放使用。
本次出让的三幅宗地处于闽侯竹岐与上街交界处,地块东南为上街大学城,西北为竹岐新区,南靠旗山,北邻闽江,闽江沿岸的绿色走廊正逐渐向北延伸,与该地块相接。
地铁2号线横穿福州城市腹地,作为2号线通往市中心的起始点,这里规划崛起“地铁新镇”,打造都市的西部门户,将城郊与城区紧密联系起来,带动周边加速发展。
▲竹岐地铁小镇原设计效果图(以实际为准)
竹岐停车场上盖物业地块紧邻地铁2号线苏洋站,未来2号线拟延伸延伸至竹岐闽越水镇。地块南侧可沿316国道直通上街、市区,也可通过白龙枢纽畅达福州绕城高速(四环),还可通过闽侯二桥(在建)快速抵达闽侯县城,交通优势明显。
地块紧邻闽江,可享一线江景资源,根据本次土拍出让方案,这里未来将打造涵盖商业、住宅、幼儿园、市政广场及公交换乘枢纽为一体的地铁上盖综合项目。
目前周边在售楼盘有高尔夫庄园·高尔夫庄园|国宾墅,闽越水镇SOHO(售价10500元/㎡)。待售项目有鸿坤苏洋丽景、龙湖竹岐项目(参考可售楼面价4068元/㎡)、阳光城竹岐项目(参考可售楼面价4147元/㎡)。
◆ 出让时间和地点:
2020-03号: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
2020-04号: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50
2020-05号:5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10
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 拍卖方式: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溢价率上限50%),竞买方式转为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
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8套45平方米或6套60平方米),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4210元/㎡)必须是360平方米的整倍数,最终以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最多者确定受让人。
◆ 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三宗地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清。
◆ 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自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在交地之日9个月内开工的,以交地之日起满9个月之日为双方认定的开工日期;超过交地之日9个月开工的,则以实际开工日为双方认定的开工日。
受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开工日起27个月内竣工。以开工之日起满27个月之日为双方认定的竣工日期;超过开工日27个月竣工的,则以实际竣工日为双方认定的竣工日期。
◆ 本次出让宗地面积含停车场上盖开发平台,不含竹岐停车场及苏洋站的地面物及地下空间。
◆ 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预售许可条件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如果今后有出台新政策,届时将按新出台政策文件执行。
▲附地块出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