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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布!下周一前,福州这种房屋,统统要拆!

要闻 |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20-06-12 14:42:41 我要评论
[导读]重磅消息!福建这类人有福了!你的房子将要升级!

 

重磅消息!

福建这类人有福了!

你的房子将要升级!

 

大家都知道

农村现在还有很多危旧房子

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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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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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

“危房换新颜,老房变新房”

是最期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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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

福州市区确定整体拆除的D级危房,

要在今年6月15日之前,

也就是下周一前完成拆除工作。

 

今日,福州市制定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房屋鉴定及D级危房处置指导意见》正式公开。

 

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福州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此前,福州市要求,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易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房屋,要形成清单并提出处置意见,对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的要按照“四个一律”进行处置,即“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最新版的指导意见,对不同年代的D级危房做出了更细化的处置要求,并规定了处置方法和时限。

 

 
 

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房屋安全鉴定原则

 

判定房屋结构是否安全,应以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或可靠性鉴定报告作为依据,使用性鉴定与危房鉴定报告均不得作为依据。

 

(一)暂不鉴定的房屋

 

排查隐患时,经县(市)区专家组评估,已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或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

 

经房屋原设计单位计算复核,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并出具加固补强设计的房屋。

 

自建自住的房屋。

 

需保护修复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

 

(二)应当安全鉴定的房屋

 

存在改变功能行为,用于经营、生产、出租的房屋,整改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鉴定无安全隐患,方可使用。今后新报批改变功能的房屋,应经委托设计并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

 

经县(市)区专家组评估,认为需安全鉴定的房屋。

 

二、D级危房分类处置意见

 

(一)一般情况

 

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应第一时间清人封房,拉好警戒线,确保人员安全。

 

1970年前建设的,使用时间超过50年,原则上应予以整体拆除。

 

1970年至1995年建设的,除框架结构与楼板现浇的砖混结构房屋(非预制板房)外,原则上应予以整体拆除。框架结构与楼板现浇的砖混房屋(非预制板房)的D级危房,可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选择整体拆除或加固修缮。

 

1995年之后建设的,属无资质设计、施工的,原则上应予以整体拆除。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并验收的,应根据专家与原设计单位论证意见,选择整体拆除或加固修缮。

 

财政投资房屋,应对加固费用进行经济性比较,加固修缮费用不宜超过重建费用的70%。

 

(二)特殊情况

 

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及已列入历史建筑普查成果的房屋,在封房停用后,应按照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规,由业主负责及时开展保护与修复。

 

房屋产权单位确定的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房屋(含祖屋),向县(市)区政府申请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提出处置建议。

 

(三)加固修缮要求

 

选择加固修缮的D级危房,设计应满足现行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设计文件编制阶段应做好现场必要的临时支撑、安全监控等工作。

 

房屋加固修缮应委托由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避免施工不当加重房屋安全隐患。

 

三、处置时限要求

 

确定整体拆除的D级危房,应在2020年6月15日之前完成拆除工作。

 

确定进行加固修缮的D级危房,应2020年6月15日之前向市政府报送经专家论证的加固修缮方案,原则上应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加固修缮工作。

 

特殊规模大、工程复杂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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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