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近期拟出让社会事业(幼儿园、养老)用地信息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5幅地块,总出让面积253.32亩,涵盖幼儿园、养老等用途(地块相关信息和规划设计条件最终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出让公告为准),并欢迎投资企业前来咨询、洽谈。
具体地块位置及出让信息如下——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横屿路以北,鹤林路以南,潭桥路以东,出让面积6318㎡(合9.48亩),容积率≤1.0,用途为幼儿园用地。
该地块位于仓山区金环路以北,洪榕路(中庚城)以南,建新中路以东,出让面积7550㎡(合11.33亩),容积率≤1.0,用途为幼儿园用地。
该地块位于仓山区雁头路以北,金浦路以南,出让面积5275㎡(合7.91亩),容积率≤1.0,用途为幼儿园用地。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桂湖片区,出让面积107267㎡(合160.9亩),容积率≤0.518,用途为社会福利设施,商业商务用地。该项目地块一已建成。养老部分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商业、商务部分可分割转让。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桂湖片区,出让面积42467㎡(合63.7亩),容积率≤1.5,用途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该项目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福州今年谋划逾1000亩养老用地
支持存量房屋改造为养老设施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良性运营,日前,福州市出台《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2020年全市谋划总量不低于1000亩的养老用地。具体如下——
合理确定地价
养老用地出让底价通过市场评估,在不低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灵活供地方式
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项目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营利性的养老项目用地,可以租赁、先租后让、协议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探索经营性住宅项目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方式出让。
加大土地供应
各县(市)区要将养老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形成一批“净地”,2020年全市谋划总量不低于1000亩的养老用地,之后各县(市)区每年推出一批养老用地,既要引进大型高端养老项目,也要发展普惠性、经济型养老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要加强跟踪督促。
支持存量改造
鼓励房屋产权所有人或租赁人,利用空置办公楼、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存量房屋举办养老机构,多渠道增加养老设施供给。空置房产按相关规定临时调整为养老服务设施后,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