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8月26日起
这些对象可以申请公租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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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报?
申报流程是什么?
保障方式有哪些?
接下来,小编带你一同了解!
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单位注册地址在四城区内,下同)或落户(包括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要求户口本首页住址在四城区内,下同)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4. 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需提供入选证书或相关材料。
在福州市四城区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落户满1年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申报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以下简称“保障家庭”)
需在我市五城区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
晋安区、马尾区,下同)
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
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资料图。叶义斌/摄
申报对象通过手机APP“榕e社保卡”→“住房保障认定”→“C/D型对象”提出申报,上传所需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城区人社局在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根据保障家庭成员数量确定保障标准(1人户、2人户、3人户及以上)。对初审不合格的,驳回(将通过手机APP“榕e社保卡”通知和短信通知)修改后继续申报;对初审合格的,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窗口汇总。
保障家庭名单经市人社局汇总后,转交市国有房产中心(将通过手机APP“榕e社保卡”通知和短信通知),后续配租工作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另行通知。
资料图。林双伟/摄
C型保障对象
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人户、2人户、3人户及以上分别配租45㎡、55㎡、65㎡户型,实行减免3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由市国有房产中心结合房源供应情况分批组织配租,轮候期间不发放租赁补贴。轮候家庭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变更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市国有房产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一、二、三人户家庭配租低于上述45、55、65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对于愿意下靠承租较小面积房源的家庭,给予20%的租金减免。
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积补贴按照市场化租金标准的30%,保障面积标准按实物配租标准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出,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对选择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在资格认定后通知,通过福州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并经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的次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资料图。陈暖/摄
D型保障对象
通过发放租赁补贴予以保障
1人户、2人户、3人及以上户保障面积分别为30㎡、40㎡、50㎡,每月补贴市场化租金标准的30%,保障期为5年(60个月)。市场租金标准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出,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市场租金标准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出,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
对选择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在资格认定后通知,通过福州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并经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的次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一)保障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规范使用承租的住房,按时交纳租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的监督、审查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转市人社局取消保障资格。市国有房产中心应依照合同约定予以清退并纳入我市信用体系管理:
1.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瞒报申请资料,骗租骗保的;
2.转借、转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7.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池远/摄
1.福州市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853051
2.鼓楼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518752
3.台江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7111105
4.仓山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532743
5.晋安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64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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