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在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对接住建、税务等部门,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新机制——“交房即交证”。
2021年7月1日在南通镇三盛璞悦湾项目现场举行“交房即交证”活动仪式,现场为项目业主颁发了全县第一本“交房即交证”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闽侯县正式迈进“交房即交证”新时代。
实行“交房即交证”机制,是一项便民利企的好举措,可有效解决房屋住权和产权办理不同步导致影响群众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大大增强。
下一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工作办结时限,保障“交房即交证”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更加便民。
福州多地试点“交房即发证”
安置型商品房也可以申请
目前,福州已有多个楼盘试点“交房即发证”,包括香开连天·双禧(福州城区首个)、万科翡翠里·溪望(福州城区首个住宅)、皇庭丹郡(连江首个)以及三盛璞悦湾(闽侯首个)等,此外,福清等地也正在制定交房即发证的方案。
那么,安置型商品房是否能实现“交房即发证”呢?
对此,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此外明确回复表示,安置型商品房可以申请“交房即发证”。
据了解,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后,进入验收阶段,即可申请“交房即发证”(“交房即发证”由开发企业自愿申请,能否申请“交房即发证”与项目成立时间无关),相关办证材料由开发企业提前收集。
也就是说,业主所在楼盘是否能做到“交房即发证”,需要咨询开发企业。只要开发企业先申请,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会同步做好相关工作。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