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免费住宿
《七条措施》有哪些亮点?
具体如何实施?
一起来看权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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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加大岗位开发供给力度
02
提供求职实习短期免费住宿
03
给予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闽侯县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04
给予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
闽侯县目前未纳入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按照市级文件精神,非福州生源、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闽侯县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闽侯县的,可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元的补贴。
05
开展“好年华,聚福州"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来榕参加“好年华,聚福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长1-2月。根据市级文件精神,提供相关社会实践岗位,指导社会实践大学生申请免费住宿、交通补贴和餐饮补助,由市人社局统一审核发放。
06
鼓励社会资源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07
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是成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通报制度,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三是加大就业工作经费投入,按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当地留成部分的20%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本措施有效期三年,2021年预计需追加经费1000万元,2022年-2024年所需经费先按每年10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另行追加,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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