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决定于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拍卖宗地2021-12号甘蔗街道一幅商业商务用地。
宗地2021-12号位于甘蔗街道双池村(甘蔗街心公园南侧),土地面积6628㎡(合9.94亩),实用地面积5963㎡(合8.94亩)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上限3.2,限高60米,地块起拍价663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3475元/㎡。
本项目商业功能宜集中设置,不宜采用分散式多栋布局,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与功能设计,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
本宗地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商务办公用房不能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但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其他允许分割销售的商务办公用房单宗产权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本宗地沿地块南侧甘洲路应退让10米城市公共绿化带(不计入经济技术指标),沿该绿线再设置20米绿地带,上述30米绿化带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
该宗地受让人应在2022年11月14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24年11月14日之前(双方约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