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鼓楼区政府官网发布一则房屋征收决定,因鼓楼区文庙东侧福州广播电视台地块项目需要,现决定征收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签约期限为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
地块参考位置示意图(以实际为准)
根据此前旧改项目周边粘贴的选址意见公告,文庙东侧福州广播电视台地块总用地面积6122㎡(合9.183亩),初步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该地块早已列入2021年鼓楼区旧屋区改造计划。去年5月,鼓楼区政府官网曾发布文庙东侧福州广播电视台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告知书【点击了解>>】。

被征收房屋属个人或单位所有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计户和补偿依据。被征收房屋属国有直管公房的,以公房租赁凭证作为计户和补偿依据。
经初步摸底调查,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均为非住宅房屋,因城市规划原因无法实行产权调换,本项目拟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即具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人按确认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行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计价补偿安置办法
(一)整体区位价计价补偿办法
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可按以下办法协商确定房屋的各项补偿安置及奖励金额并签订房屋补偿协议书:
1、沿圣庙路营业性店面
私房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店面的合法建筑面积×(47616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国有公房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店面的合法建筑面积×(47616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50%。
2、办公用房
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办公用房的合法建筑面积×(12092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3、被征收房屋层高≥4米的,重置价格标准提高20%;≥6米的重置价格标准提高40%;≥8米的重置价格标准提高60%;
(二)分户补偿及评估办法
在签约期限内,若被征收人拒绝按整体区位价计价方式与征收实施单位协商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则被征收人应向征收实施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收到书面申请后征收实施单位应委托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进行分户市场评估,以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一)整体区位价方式奖励办法——
非住宅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奖励办法:
(1)搬迁奖励:沿圣庙路店面4762元/㎡,办公用房1209元/㎡。
(2)货币奖励:沿圣庙路店面4762元/㎡,办公用房1209元/㎡。
(二)分户评估方式奖励办法
以分户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依据的,其奖励办法为:非住宅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5%的搬迁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另给予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5%的货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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